这是中国书法的特殊性使然。由此,也正可看出中国书法的民族性格之强烈。林语堂、宗白华、丰子恺、熊秉明等学人先后提出“书法最能代表中国文化”这一观点,并非空穴来风。为此,在1998年10月由中央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办的"学术对话--在西方文化冲击下,中国艺术家如何自处"的学术对话研讨会上,旅法艺术家、学者熊秉明先生说:中国现代文化史就是以东西文化为主的历史。又有不少先生提出二十世纪的中国文化问题大体上是一个“回应”西方文化的问题。我当即提出:上述提法当然是对的,但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具体到不同的艺术门类,其面对和需要“回应"的问题是不一样的,比如油画与书法、中国画等,所要“回应”的问题是不一样的,因为,它们各自所面临的问题并不尽相同。很遗憾,种种原因此一话题未及再行讨论。如,在二三十年代,中国文学已经有了现代主义的反传统思想表现,甚至鲁迅还在西方“新学”代表人物的观念中归纳出一条共同主张“个人主义”来救治旧传统的时弊。总之,仅就文学领域言,“反传统”几成一个主流思潮。但是,“书法”却是一个例外的避风港,在这个港湾里,除了十九世纪尾的甲骨出土与二十世纪初的西晋木简墩煌写经的发现曾给书法人士以鼓舞和兴奋外,可以说,什么康德、尼采、叔本华、波德莱尔、加缪、柏格森、弗洛伊德等都没有对这门古老的艺术发生任何可证实的影响。大概书法的民族性正是它的原始性,也正是它的超越性,因此,才使得这门艺术在现代文化思潮中仍如此悠然而自得而封闭自足吧。
可见,我所谓的“后书法时期”与“后现代文化”有联系,但又不同。严格地讲,“后书法时期”不仅包括了“后现代主义文化”性质的“书法”存在,也包括了“现代主义”性质的“书法”存在,甚至于还包括了“传统主义”性质的“书法”存在,这也是由中国社会当下的历史文化所给定的。某种意义上,我所谓的“后书法时期”的“后”不但有空间上的含义--多元文化的性质,更有时间上的含义--历史概念的特指。之所以不厌烦地陈述这些,我觉得对于更清楚地理解当代的中国书法有些用处。显然,欲对中国书法的当下性,即我所谓的“后书法时期”的书法进行一个简明的概括,并不容易。当代的中国书法态势是复杂多样的,因而有了“后”文化的某些因素,但我们很难说当代的中国书法是“后现代主义"的书法。这是最令我觉得麻烦的事儿。然而,“书法”就这样在“当代”“中国”“存活”着!书法的表现思潮具体如何呢?
二、
书法的“现代”性表现几乎与“后现代"性表现同处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国独特的文化环境中。但是,“现代”有过“派”,而“后现代”很难说有“派”。泛古典主义的传统书法在整个“书法时期”以“二王”或晋唐为指归,在审美上有一种挥之不去的“经典”情结,这有类于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人们对古希腊艺术的态度。虽然其间大约在一千五、六百年的时限中“经典”情结有所变化,如清代嘉、道、咸以后“碑学中兴”造成的近代尊碑运动,不过,总起来说,千馀年的书法基本上处于“书写性”的风格修正与试错之中。书法时期“言必称二王”。而碑与帖之争毕竟是传统理法范围内的学术流派之争,并未构成古典与现代的冲突。
可是,1985年10月15日现代书画学会在北京中国美术馆举办的“现代书法首展”,却打破了书法界的平静。十五天展期,观众川流不息,社会反响是非常大的。张仃、黄苗子、王学仲、李骆公、王乃壮、古干等十几位老中、青艺术家参展。“礼赞现代书法”让人们“看到反映这个时代的书法新风貌”可以说是该展览的宗旨。其中,王学仲的《浮鹅》是用重墨在一片淡湿墨涂染过的半白半黑纸上书写了“浮鹅”二字,一反传统的方法,而借鉴了绘画的效果。而古干的组合书法《山水情》则直接引色彩入书法,并直接用字体构成一幅画面。又如马承祥的《步行》,在十字路口(形象字“行”)用浓墨画两个脚印。等等。这次展览的举办,其意义不在展览本身。以今日眼光视之当年这个展览正是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人们观念解放的一次尝试。其中的大多作品都是浅泛的,构不成艺术史的意义。但是那种求新的意识与令人眼目一新的形式玩弄,给人们以很新鲜的印象。试图用表面化的“书画同源”来寻求书法的当代出路可以说这是一次失败的尝试。八十年代中期是一个思想活跃的特定时期,此次展览冲击了书法的传统观念,它预示了一个古典权力话语中心的开始被消解。
同年,浙江谷文达参加湖北“国画新作邀请展”的《静观的世界》与1988年北京徐冰在中国美术馆双人展的《析世鉴》“天书”作品,都是在利用书法或文字的原素进行创作。谷文达将“书写”“泼染”与“肌理”混合运用,探索着书法与绘画交互为用的可能性。而徐冰的“天书”是不可释读的--因为他的"字"是汉字偏旁部首的个人化重构。显然,谷、徐二人意不在“书法”创作,但他们得用了书法以及汉字包括铭刻手段,正是一种中国式的解构主义与结构主义的婚嫁。有人认为“解构主义是一种虚无主义”(墨哲兰《解构主义与现代绘画》),徐冰的“杜撰”造成了传统性认读读的“能指”与“所指”的分裂。他在指称一个“不确定性”,可以说,这是一种“后现代”文化的思维方式。我们可以说谷与徐的艺术并不是“书法”,但我们不可以说,这个艺术与书法无关。可见,到了我所谓的“后书法时期”,“书法”的界限几近于无。所以我理解的书法之“后”,带有时空合一的性质。有人认为“书法的向‘现代的’转型就是传统书法向抽象艺术转型,使书法置换了一个艺术基础并在这基础上重新建构一种形式空间,这就是‘现代的’书法的问题核心”(王南溟《理解现代书法》)。其实,检索近年的“现代”书法,在表现方式上是否“抽象”并不一定,但是“艺术基础”确实有所变化,而“重新建构”的“形式空间”却更加纷繁多样了。这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前无法想象的。
其实,在“创新求变”这个旗帜下,聚结着形形色色的艺术家。在前述“现代书画学会”首展之前。就有一个“现代”书法的先驱型人物李骆公。他的书法和篆刻是学习钟鼎文字的,极力夸张汉字这一母体的象形因素,他的书法是“画”出来的,但是汉字的象形性有限,因而其表现也难免时时提襟见肘。应该说,他的“现代”之路是一条返祖的羊肠小路。在八十年代他成为过一个争论热点。我想,他启示过一批人走创新之路。然而,时过境迁,书法史早已淡忘了这种纯粹边缘性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