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次”是黄庭坚常用的一个概念,略等于“胸襟”、“心灵”,指的是人的内在精神世界。对于人来说,人心“不俗”是最重要的;对于书作来说,“韵致”是最重要的,因为“韵致”即“书之心”的显露。人有“人心”和相应的“神韵”;书作也有“书心”和相应的“神韵”。人与书法是对应的,书作一旦被创制出来,就获得人格化的形态,不再仅仅是纸和墨的集合。 黄庭坚认为:“凡书画当观韵”。将“韵”提高到审美的最高层次,他推崇苏东坡,认为“笔圆而韵胜……本朝善书,自当推为第一。”又说:“东坡简札,字形温润,无一点俗气。”“韵”和“俗”是不相容的,正如刘熙载《艺概·书概》所言:“黄山谷论书最重一‘韵’字,盖俗气未尽者,皆不足以言韵也。要做到“韵胜”,须先求“绝俗”。“绝俗”是“破”,“重韵”是“立”。要做到“韵胜”,还须通“法外之理”,不让陈法约制“韵”的表现。故应上求“绝俗”,下求“无法”,令“书有尽而意无穷。” 黄庭坚也重“意”。我们看他的书作,明显感到“意”气风发,痛快不羁。“尚韵”和“尚意”从本质上看,也不相违背。耐人寻味的“韵致”往往“意”味深长,不仅笔墨之内神采奕奕,笔墨之外亦妙趣横生,笔迹有限而意韵无穷。重视“韵致’在一定程度上中和、矫正了“尚意”所导致的直露浅薄,剑拔弩张。一味“尚意”而不讲“韵致”,书法的境界很难上去;一味“尚韵”而不讲“意趣”,书法则会变得空洞、干枯、乏味。 黄庭坚既重法又不重法。他说:“法在人,故必学。”在初学时,他并不忽略前人的优秀书作,他曾师承过同朝的周越、苏轼,师法过前代的王羲之、杨凝式、颜真卿、柳公权、张旭、怀素、李邕等人,对《瘗鹤铭》也深有研究。他说见到怀素的《自叙帖》以后,“谛观数日,恍然自得,落笔便觉超异。”但他不是为法而法,而是“学字既成,且养于心中无俗气,然后可以作,示人以楷式。”目的终究是为了抒情达意。他率性天真,不执陈法,“未尝一事横于胸中,故不执笔墨,遇纸则书,纸尽则已,亦不计较工拙与人之品藻讥弹。” 黄庭坚这种得“法外之理”,自创新法,其实是一种相当高的创作境界。他不拘执前人的法度,自由地表现自己的美学思想,这比“唐尚法”更高一筹。黄庭坚的书法美学思想,除了“绝俗”、重“韵外之致”、“法外之理”,在“自然’、“中和”、创新等观念上还有许多独到的见解,在此,就不予赘述了。 三、黄庭坚书作所体现的书法美学思想 周星莲在《临池管见》中评赞道:“黄山谷清癯雅脱,古澹绝伦,超卓之中,寄托深远,是名贵气象。”整句话对黄庭坚“绝俗”与“重韵”的美学境界作了很精到的概括,当然他主要是针对黄庭坚成熟期的书作而言,这个时期的代表作有《伏波神祠词卷》(57岁书)和《松风阁诗》(58岁书)等。这些作品造诣很高,骨健气清,纵横奇崛,充溢着老辣之气,朗朗如道士出山,一洗俗尘;俨俨似尊者驾临,意定神闲,与世俗的审美观相去甚远,充分体现了他独到的“韵外之致”,这就是“苍拔紧执”为主,且和“妍雅郁藏”相融合的“韵”,与晋人书法“萧散闲逸”之韵大异其趣。 “晋韵”比较秀润,黄庭坚的“韵”则更加苍老,这是我们一看到他的字就会有的一种感受。如果说晋书如翩翩少年,那么黄书则如苍苍老者,这种“苍老”之韵是如此的独特、浓烈,以致我们在他同代和前代的书家中很难觅到第二人。对于“苍老”,清代叶燮有言:“且苍老必因乎其质,非凡物可以苍老概也。”从此可以悟出:黄庭坚的“苍老”,并非一种做作,而是有“苍老之质”--一种与众不同的心态。这种“苍老”或曰“老辣”,是他“书韵”的主导方面,“苍”是他最明显有别于人的特征。 在技法美中,黄庭坚特别注重笔法美,将其作为创新的主要内容,因为笔的使转更能体现书者的“韵致”。他说:“字中有笔,如禅家句中有眼”。将笔法的地位提到相当高的程度。他的独创精神首先体现在笔法上,概括说,他创用的笔法主要有三种:一、涩笔法(运笔的徐疾);二、截拽法(运笔的纵敛);三、战笔法(运笔的强弱)。 在几种笔法中,“战笔法”是最有助于黄庭坚表现自己审美追求的,也是他真正独创的。这种笔法运作时,由于笔力不同,造成笔划时时变化,但却十分严谨,遒健有力,如虬枝古干,苍藤磐石,在艺术效果上很有感染力。总的来说,黄庭坚的笔法美表现为沉雄朴厚,奇倔恣肆,瘦硬挺拔,带有篆意,以筋丰骨匀取胜。 黄庭坚字的结构效法过李邕,以侧险取势,但比李邕更随意,或欹、或侧、或正、或倾,变化多端。他的字形可谓“以俗为雅”,正如口语,不加雕琢,一切任“意”。行书在结构上,还有中宫敛结,长笔四展的特征,这种“密不容针,宽可走马”的结体,给人以一张一弛、刚柔相济的美感。从作品的整个篇幅来看,也充荡着不凡的神韵,随意写去,天然自适,大小左右,疏密徐疾,都各得其所,随遇而安,如苍松满目,如散仙兴会,岸然而不失雅静。 四、黄庭坚书论书作美学思想的同一性程度 可以肯定:从大体上来说,黄庭坚基本落实了他的美学理想。他的书法给人的感受是既“苍拔紧执”又“妍雅郁藏”,美学趣味十分不落俗套。这种“外苍内秀”,使得他的书法具有很独特的韵致,百看不厌。他力图打破陈法,事实证明他做到了这一点。 能基本达到“论”与“行”的统一,主要还是因为黄庭坚真正地将书法当作一门艺术来从事,不断的探索、总结,不断的寻找差距,并注重别人的反馈意见,他曾不加掩饰地说:“钱穆文、苏之瞻皆病余草书多俗笔。”由此,他的创作精神可以想见。 |